壹、承田代檢廠簡介
一、承田小型車代檢廠是HONDA新竹經銷商直營的代檢廠,成立於2005年8月
二、自2006年起年年均獲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評鑑為〝優等代檢廠〞
貳、服務項目
小型車定期檢驗(含夜間驗車)
辦理汽車保險各項業務
代收交通違規罰鍰(未逾期)
代收燃料稅(超過開徵期者;含罰鍰)
代收強制險罰鍰
瓦斯車檢驗
燈光檢修
車輛監理法規諮詢
參、檢驗作業規定
一、定期檢驗作業應備證件及收費標準
應備證件:
- 行車執照。
-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(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)。
- 營業小客車者,請檢附牌照登記書。
收費標準:
- 小型汽車檢驗規費,新臺幣450元。
- 車齡十年以上第二次檢驗規費,新臺幣300元。
二、注意事項:
- 請依行照之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參加定檢,以免逾期受罰。
- 汽車保險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,在30日內者須先辦理續保。
- 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燃料費者,請先結清(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,請檢附收據)。
-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(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)舉發在案且逾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7個月以上者,不得至代檢廠辦理。
- 逾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1個月以上者,須繳納逾檢罰款新臺幣900元至1,800元。
肆、車輛檢驗不合格之覆檢規定
應備證件:
- 行車執照。
-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(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)。
- 原繳費收據
收費:車輛經檢驗不合格7日內覆驗免收費1次,第8日起覆驗應收覆驗費。
覆驗費:新臺幣450元。
伍、定期檢驗次數及相關事項
- 小自客車(不含幼童車及LPG車)其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免予定期檢驗,5年以上未滿10年者, 每年至少檢驗一次,10年以上者,每年至少檢驗二次。
- 其他自用車及營業車未滿5年,每年至少檢驗1次,5年以上者,每年至少檢驗2次。
陸、本代檢廠服務時間
星期一至星期五 08:00~18:00(中午照常驗車)
星期六上午 08:00~12:00
※可驗全省各縣市小型車(離島車除外)
預約專線:(03)516-6282
新竹市食品路1號(HONDA汽車隔壁)
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網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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